引用:
原帖由 zhangwenjia315 于 2007-8-28 10:07 PM 发表 
用户同意,在淘宝未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的情况下,淘宝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 (包括但不限于淘宝认为用户已违反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,或以不符合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的方式行事,或用户在超过90天的时间内未以用户的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站等) 终止用户的“服务”密码、账户 (或其任何部份) 或用户对“服务”的使用,并删除(不再保存)用户在使用“服务”中提交的任何资料。同时淘宝可自行全权决定,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,随时停止提供“服务”或其任何部份。账号终止后,淘宝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原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,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。此外,用户同意,淘宝不就终止用户接入“服务”而对用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;
看到了吗?这就是典型的无耻的霸王条款,也就是说只要淘宝想灭了你,就算他说理由是他失恋了心情不好也可以随时关你的店.
另: 幺幺啊,那块萝卜头大概早已经变成萝卜干了啊......